http://163.21.173.22/ 

九、報名辦法:

 

(一)日期:自即日起至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

 

(二)方式:一律採用網路報名,請至網址http://163.21.173.22點選報名表系統,填妥後儲存並將紙張影本列印,蓋上官防寄至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體育室。

 

(三)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

 

(四)電話:(02)2311-3040轉8923、8113

 

(五)聯絡人: 蔡博隆 老師(0936079669)、 范文曦 老師(0928838779)

 



十四、觀摩賽規則:
(一)扯鈴項目:
1、比賽內容:
(1)以團體表演方式進行。
(2)內容、形式不拘,可使用道具,各隊自由發揮、創作,惟應以扯鈴為表演主體。
(3)可男女混合組隊或分組男、女隊。
2、比賽人數:國小組、國中組(8~12人)
高中組、大專組(至少4人)
3、比賽時間:國小組、國中組(6~8分鐘)
高中組、大專組(4~8分鐘)
4、評分標準:
(1)結構(20%):動作、隊型流暢性。
(2)熟練度(20%):掉鈴次數(每人每次失誤扣0.5分)。
(3)難度(20%):個人或團體技巧難易程度。
(4)優美(20%):身段與律動、配樂、舞台表現。
(5)創意(20%):動作、隊型、道具之創新使用。
5、國小、國中組比賽時間未滿6分鐘或超過8分鐘時,扣總分2分,第一信號於7分鐘,第二信號7分50秒。高中、大專組參賽時間未滿4分鐘或超過8分鐘時,扣總分2分,第一信號於7分鐘,第二信號7分50秒。鈴動起開始計時、鈴停時停表。

(四)扯鈴菁英表演賽
1、參賽內容:
(1)以個人方式進行。
(2)內容、形式不拘,不可使用道具及單頭鈴。
(3)曾獲全國級比賽個人前六名、縣市個人賽前三名選手方可報名參加預賽。
2、比賽人數:1人
3、比賽時間:5分鐘以內
4、賽前進行不公開之預賽,選手準備其中之2分鐘節目參加預賽,預賽內容必須與決賽相同,預賽不分名次,錄取6-10名參加決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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